十句口訣 1.好說、好念、順口; 2.好記、讓人過目不忘; 3.能被人從眾多品牌之中一眼發現; 4.產品的用途、功能與獨特性。一目了然; 5.易引起人的美好聯想; 6.創意富有特色,不與他人雷同。 7.產品有后勁,有進一步深入開發的可能性; 8.生產與廣告一體化,產品與名稱系統化; 9.商品有格調,有品味; 10.能獲命名及商標注冊權。 兩大秘法: 1.不要同聲調。聲調全同的名字,讀起來會覺得有些平淡。專家研究發現, 名字的尾音最好是平聲,因為上聲字響亮程度相對差一些。 2.聲韻選擇要講究。幾個聲母發音部位相同的字,如果放在一起,讀起來就有些費力;如果韻母也相同,就更加拗口。專家提醒,起名時最好不要全部選用n和l,z、c、s與zh、ch、sh這些發音部位相同的聲母。要想名字響亮動聽,選字的韻母很關鍵。專家說,名字帶有含鼻音的韻母讀起來響亮,“昂”、“良”、“光”、“鵬”、“東”之類含后鼻音韻母的字尤其響亮;在非鼻音韻母字中,韻腹即主要元音開口度大的,如“達”、“帥”、“寶”,響亮程度較高。 六大忌 1.多音 以多音字取名,名字有兩個或更多的發音時就更容易讓人感到無所適從。當然并不是說取名絕對不能用多音字。但至少要保證別人能夠確定其讀音,不至于讀錯。 2.用意不良 比方說,您正好從事化妝品的制造與販賣,于是異想天開.欲登錄“海洛英”做商標而讓消費者指名購買。那么您可能乘興而入商標局卻又敗興而出!因為“海洛英”一詞系與毒品不但同音又同義,顯然已經違反所謂善良風俗習慣之原則。 3.偏字 商標名稱是供消費者呼叫的,本應考慮到用字的大眾化問題,有些人之所以使用冷僻字取名,是以為能否取出好名字取決于能否選到個好字眼。所以,一提到取名,首先想列的便是去翻《康熙字典》。殊不知,實際情況則恰好相反。 4.語意隱晦 寓意隱晦就是語音過于深奧,別人看不懂。就像選用冷僻字一樣,意思雖好,沒有人懂,寓意再好也沒有意義。 5.不吉 含義不吉利是商業命名的大忌。因為它不但讓名字的主人產生不好的聯想、更重要的是它會影響到別人對主體的接受,不論主體是一個人、一個企業,還是一件商品。據說在香港曾爆發過一場“白蘭地”(法國)和“威士忌”(英國)的銷售大戰。結果“白蘭地”售出四百余萬瓶,“威士忌”卻只售出十萬瓶,只相當于“白蘭地”的一個零頭。經調查分析,問題出在“威士忌”這個中文譯名上。連威士都忌怕,誰還愿買? 6.雷同近似 見不得人家好的情形好像是國人的通病。您取了三個字品牌,我就設法兩個字與您一樣,好混淆消費者。您叫“波蜜”我叫“×蜜”。您是“怡康”,我就叫“x康”:,您是“七星”,那我變成“×星”。甚至有人干脆與您來個諧音。其實效果反而適得其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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